163 主要条件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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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#163 |
州/领地政府担保:企业主(临时签证)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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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资格 |
审核标准 |
是 |
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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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语水平: |
***不适用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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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经历: |
需具备公司高级管理经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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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: |
55岁以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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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及其所占企业净资产总额: |
至少达澳币$250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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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净资产: |
***不适用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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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营业额: |
最近的四个会计财政年度,至少有两年达到澳币$300,000澳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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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澳洲设立生意: |
承诺在澳洲创立或参与一项合乎规定之企业,持续在该企业中持有股权及直接参与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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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政府担保企业家商业移民(163类别)办理指南
要点说明
凡在过去4年以内有两年自己拥有生意或拥有某个生意10%以上的股份并参与生意管理者,都可申请此类别的签证. 年龄55岁以下,无须英文,个人和生意的资产在25万澳元以上。
申请人需先获得澳大利亚某个州政府的担保,然后才能正式申请(政府担保由我公司负责办理)。在163商业签证批准后,先获得4年临时居留签证。申请人可以全家一起来澳,须在提供担保的所在州经营生意2年。2年后,全家一起转永久居民。
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:
1. 已经获得州政府担保。
2. 整体而言,您拥有成功的商业背景。
3. 你在企业中拥有10%以上的股份,在过去4年中有2年,企业的营业额在30万澳元以上。
4. 在一项合乎规定的事业中,担任资深管理者角色,同时具备完整持续的资历和高度管理能力。
5. 在申请时,申请人和配偶的个人和生意的资产总和至少有25万澳元用以来澳建立生意使用。
6. 除了上述25万澳元以外,申请人和配偶还应该至少有10万澳元用以本人的安家费
7. 申请人递交申请前55岁以下。
8. 申请人在过去4年所从事的生意经营,你所用在自己专业领域具体的工作时间不能达到总工作时间的50%。
9. 申请人有诚意在某个州真诚地建立生意或参与某个已存在的生意,并介入日常的经营管理。
10. 您已签署一份声明书, 表示已经完全了解持有 (州政府担保独立企业主临时居留) 签证之各项义务。
申请人两年后转永久居民应具备的条件:
1. 继续得到某个州政府的担保
2. 你自己拥有生意或参与入伙他人的生意已有2年
3. 在申请前的12个月,你要符合下列3项中的两项:
1) 你的生意或合伙的生意至少有一个全职的雇员
2) 在申请前的12个月,你和你的配偶在澳的资产至少有25万澳元(包括房产,存款,生意上的资产等)
3) 你在澳投入生意上的资金不低于7.5万澳元
4. 在申请前的12个月,你的生意或参与入伙的生意的年营业额达到20万澳元
5. 你或你的配偶在申请前的2年中至少有一人有一年时间居住在澳洲
164 主要条件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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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#164 |
州/领地政府担保:高级管理人员(临时签证)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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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资格 |
审核标准 |
是 |
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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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语水平: |
***不适用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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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经历: |
过去四年中至少有2年以上担任高级管理者的职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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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: |
55岁以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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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及其所占企业净资产总额: |
至少达澳币$250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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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净资产: |
***不适用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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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营业额: |
最近的四个会计财政年度,至少有两年达到澳币$10,000,000澳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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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澳洲设立生意: |
承诺在澳洲创立或参与一项合乎规定之企业,持续在该企业中持有股权及直接参与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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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政府担保高级管理人员商业移民(164类别)办理指南
要点说明
凡在过去4年以内有两年担任某个公司或企业的高级主管,且期间公司年营业额达到10,000,000澳币以上即可申请。年龄55岁以下,无须英文,个人和生意的资产在25万澳元以上。
申请人需先获得澳大利亚某个州政府的担保,然后才能正式申请(政府担保由我公司负责办理)。在164商业签证批准后,先获得4年临时居留签证。申请人可以全家一起来澳,须在提供担保的所在州经营生意2年。2年后,全家一起转永久居民。
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:
1. 已经获得州政府担保
2. 整体而言,您拥有成功的商业背景
3. 在您提出申请之前最近的四年,您至少有2年在一间大型企业中,位居最高的三个管理阶层中,同时,您所负责的经营策略师影响该企业主要或广泛的运作
4. 在过去4年中有2年, 企业的年营业额达到10,000,000澳币以上
5. 在一项合乎规定的事业中,担任资深管理者角色,同时具备完整持续的资历和高度管理能力
6. 在申请时,申请人和配偶的个人和生意的资产总和至少有25万澳元用以来澳建立生意使用
7. 除了上述25万澳元以外,申请人和配偶还应该至少有10万澳元用以本人的安家费
8. 申请人递交申请前55岁以下
9. 申请人在过去4年所从事的生意经营,你所用在自己专业领域具体的工作时间不能达到总工作时间的50%
10. 申请人有诚意在某个州真诚地建立生意或参与某个已存在的生意,并介入日常的经营管理
11. 您已签署一份声明书, 表示已经完全了解持有 (州政府担保高级管理人员临时居留) 签证之各项义务
申请人两年后转永久居民应具备的条件:
1. 继续得到某个州政府的担保
2. 你自己拥有生意或参与入伙他人的生意已有2年
3. 在申请前的12个月,你要符合下列3项中的两项:
a) 你的生意或合伙的生意至少有一个全职的雇员
b) 在申请前的12个月,你和你的配偶在澳的资产至少有25万澳元(包括房产,存款,生意上的资产等)
c) 你在澳投入生意上的资金不低于7万5千澳元
4. 在申请前的12个月,你的生意或参与入伙的生意的年营业额达到20万澳元
5. 你或你的配偶在申请前的2年中至少有一人有一年时间居住在澳洲
州政府担保投资人士商业移民(165类别)办理指南
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:
1. 已经获得州政府担保
2. 您至少有三年以上, 直接参与管理一项或多项合乎规定之事业或合格之投资项目
3. 在您提出申请之前的最近五个财政年度中,至少有一个财政年度:
- 您保持直接与持续性的参与管理一项合乎规定的事业, 并且您(或您与配偶合计)持有该事业10%以上的股权; 或者
- 您直接参与管理您(或您与配偶合计)的合格投资项目,而其总值超过澳币750,000澳币
4. 在您提出申请之前的最近两个财政年度, 您(或您与配偶合计)的净资产总值超过澳币1,125,000元
5. 您已证明具备了与合格之投资/或合乎规定之事业相关的高度管理技巧
6. 在签证申请决定之时, 您已经完成有关澳币750,000的指定投资项目
7. 在提出申请之时, 需未满55岁
8. 您承诺在指定的投资项目到期之后,持续在澳洲从事商业或投资行为
9. 您已签署一份声明书, 表示已经完全了解持有 (州政府担保投资人士临时居留) 签证之各项义务
申请人两年后转永久居民应具备的条件:
1. 继续得到某个州政府的担保
2. 在您提出申请之前最近的四年,您在该州居住时间累计在至少两年以上
3. 在您的签证申请决定之时,以您(或您的配偶)的名义所做的指定投资项目,已经连续持有至少四年
132主要条件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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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#132 |
卓越人士(移民签证)类别 必需要担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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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资格 |
审核标准 |
是 |
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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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语水平: |
***不适用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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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经历: |
整体而言,你拥有成功的事业生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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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: |
55岁以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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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及其所占企业净资产总额: |
至少达澳币$1,500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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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净资产: |
最近的四个会计财政年度,至少有两年都达到澳币$400,000元(持股至少10%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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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营业额: |
最近的四个会计财政年度,至少有两年达到澳币$3,000,000澳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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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澳洲设立生意: |
承诺在澳洲创立或参与一项合乎规定之企业,持续在该企业中持有股权及直接参与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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杰
出 人 才 商 业 移 民 ( 132 类 别 ) 办理指南
要 点 说 明
杰 出 人 才 商 业 移 民 的 特 点 是 全 家 可 以 直 接 获 得 永 久 居 留 要 求 在 过 去 4
年 内 有 2 年 自 己 拥 有 生 意 股 份 并 参 与 生 意 管 理。申 请 人 和 配 偶 在 生 意 中 的 净
资 产 额 须 达 到 4 0 万 澳 元 。
申 请 人 需 先 获 得 澳 大 利 亚 某 个 州 政 府 的 担 保, 然 后 才 能 正 式 申 请 。 在 商 业
移 民 签 证 批 准 后,申 请 人 可 以 全 家 一 起 来 澳,子 女 享 受 免 费 读 书, 全 家 享 受 免 费
医 疗 保 险 待 遇,同 时 获 得 永 久 居 留。
申 请 人 需 符 合 以 下 条 件:
1. 获 得 州 政 府 担 保
2. 在 过 去 4 年 内 有 2 年 自 己 拥 有 生 意 或 在 生 意 中 拥 有 股 份 并 参 与 生 意 管
理。申 请 人 和 配 偶 在 生 意 中 的 净 资 产 额 须 达 到 4 0 万 澳 元
3. 在 过 去 4 年 内 的 2 年, 你 的 主 要 生 意 或 主 要 生 意 的 总 和(你 的 主 要 生 意 是
指 你 必 须 在 生 意 中 占 有 至 少10% 的 股 份)每 年 的 营 业 额 在 3 0 0 万 澳 元 以 上。
4. 申 请 人 递 交 申 请 时 的 年 龄 须 在 5 5 岁 以 下。
5. 在 申 请 时, 申 请 人 和 配 偶 的 资 产 总 和 至 少 有 1 5 0 万 澳 元 ( 注: 资 产 包
括 生 意 上 的 财 产 和 个 人 财 产, 包 括: 存 款, 股 票, 房 产,公 司 股 份 等 所 有 的 动 产
和 不 动 产 )。
6. 申 请 人 有 诚 意 在 某 个 州 真 诚 的 建 立 生 意 或 参 与 某 个 已 存 在 的 生 意, 并 介
入 日 常 的 经 营 管 理。
7. 申 请 人 须 签 署 一 个 宣 誓 书, 以 确 保 来 澳 后 会 建 立 生 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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